公式之外的意义重不重要?

公式之外的意义重不重要?

  在很久以前,就开始产生了迷惑,对于一些事情很糊涂,而糊涂之后也没有想过反省,于是也就继续胡涂了下去,竟不想这反而会成为一个巨大的障碍。

  最早的时候,是从一些数学问题开始的:如果用方程式去解答明明很容易,为什么还要创造那么多奇怪的思维方式,直接用方程的思维方式不是更好?

  《孙子算经》:今有雉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雉兔各几何?

  这是现在小学生都会解的题目了,答案是比较简单的。

  一种思维方式是这样的:三十五头是总数,那么假设全是鸡的话,应该只有七十个脚,而多出来二十四只脚,肯定是兔子们的,而前面都数了两只,所以后面这里的二十四只除以二就是十二只就是兔子数了。

  如果是改成方程它是这样的:x + y =35 , 2x+4y=94

  如果联合解,2*(35-y)+4*y = 94  => 2*35-2y+4y=94 =>  2y = 94 – 2*35

       实际上这样就是上面的数学意义所在,但是如果使用方程式的话,可以少一个思维转换的过程,而方程式的每一步都可以演化出来一个现实意义,但其中有可解的,有晦涩的。

  那么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是伴随其中思考的每一步的意义重要,还是核心只用数学计算更加重要?

  灯泡厂生产灯泡的工人,按得分的多少给工资。每生产一个合格品记4分,每生产一个不合格品不仅不记分,还要扣除15分。某工人生产了1000只灯泡,共得3525分,问其中有多少个灯泡不合格?

  正向就是4分,负向就是15分,这题解法是一样的,1000个灯泡假如都是正的,就是4000分,但显然比3525多了475分,因为前面都算了4分,所以这里相当于要倒扣19分,所以475除以19等于25个不合格。

  但这道题其实可以无视内涵,直接列方程,4x-15y=3425    x+y = 1000,然后简单就可以求出x,y,于是就直接得到结果,也就是说,方程的解法相当于把壳打开来了,而这样就能得到直接的答案。

  现实于是就显得十分冰冷了---它们根本不在乎你外面怎么包装,只要内在的结构满足了一定的特性,它就属于该结构,就可以采用固定的方式得到结果,而在于公式之外的任何其它的包装,都是没有意义的。

  这说明现实的客观性,你无论怎么试想去幻想它们遵照你的想法都是没有用的,它们不会依你所愿,同时按照墨菲定律来说,坏事总是会发生的,这也就是说,它们总是不会依你所愿的。

  而要让一切变得可控,就必须要自己去做点什么,但做点什么是否违反了无为之道?有点脑子的人,都是绝然不会相信世面上的那些无为的解释的。

  《道德经》中说:“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

  万物自宾,天地相合,降之甘露,而不需要去要求民众,他们就会自发的公平相处。然而这一切的前提是,“能守之”。既然是“守”可又是无为?开篇已然说了:“此两者同出而异名”,所以有为无为,其实都是同出,不在有为,不在无为,而在有无之同出之处。

  故而文始真经说:“圣人御物以心,摄心以性,则心同造化,五行亦不可拘。”

  然而又不能因有无而以为有同于无,因为它们还是不同的,相同的只是同出,所以有云:“勿以圣人力行不怠,则曰道以勤成;勿以圣人坚守不易,则曰道以执得。圣人力行,犹之发矢,因彼而行,我不自行。圣人坚守,犹之握矢,因彼而守,我不自守。”,世人总是以圣人为榜样,但是有时候只是学了圣人皮毛而没有学到内在,圣人行事,如常人搭弓则射箭,常人是主动拉箭去射,而圣人拉弓却是因彼而应,并非由自己主动去做。

  若是依此来解,再回首看历史上很多案例,会发生一个有趣的事,很多易术上的断例,有些看似有详细的解析,但是此处这种说法,彼处另种说法,前前后后却是没有一个完整而系统的说法,这说明在其背后必然还有一套推算逻辑,而这套逻辑才是真正重要的部分,其它的都是在这些核心逻辑之外所演绎出来的种种演绎。

  所谓“万变不离其宗,便是此义。”,如同掌握一个方程之后,便可以千变万化挪移运算符号,而第一步都可以构造出一个“可解释”的现实意义出来,但这种现实意义其实是不重要的,最重要的仍然是其核心的结果,其它都不过是在确定的结果的基础上各种增加装饰罢了。

  

三符风云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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