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道教法术“家书式”考(三)

【转】道教法术“家书式”考(三)

 随着法术的代代相传,仪式的不断展演,这种将“本师”视为有血缘关系的亲属,重视“本师”在道法中的重要性的观念,无疑将加深道法门派的自我认同意识。以血缘“亲人”或“亲属”关系取代师徒关系,这显然是天心派等道派组织虚拟血缘制的体现。家庭、宗族观念,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在传统中国社会,虚拟血缘制是在实际的家族制度之外用以组织、联系人群的另一种有效方式。[1]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发现,这一制度在中国传统宗教中也同样存在,成为教阶制度的有益补充。

  道法的虚拟血缘制,是宋元新符箓派皆有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合同式”、“券文式”“家书式”等仪式中,体现得更为淋漓尽致。我们以清微派为例。在清微派的传法系统中,魏华存是作为主神而存在的,这是清微派与上清派一脉相承的象征。这一象征在清微派的“家书”中也有鲜明的体现。翻检《道法会元》可以发现有关魏华存的清微派“家书”有以下几种类型:“笺魏祖”[2]、“祖师魏元君家书”、[3]“紫虚元君家书(高元宸照宫)”[4]等。如,“祖师魏元君家书”为:

 

具箓位门下嗣教小兆孙姓某,

 

右某钦承师真真秘谨谨再拜具书上呈(符略)玉清微显我家风(符略)天命有期,后仙治职,符合信行,永显帝威,今为(入事意)申如律言(符略,家书符叠书入,涂之用印印之。)右觊师慈,洞垂孚察,投符将佐,符合信行,某事如何施行,报应大赐感通,以彰清微一气道法,伏丐道旨。

 

某年某月  某日某时书上 

 

谨遣雷霆飞捷阳谷神君张亚操捧  上达

 

家书角封式:谨具家书上呈  高元宸照宫(具箓位小兆孙某谨封)

 

角封背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拜发。

 

封符(角封上书)(符略,圈内入天地人三字涂之用印)

 

秘印(加名字上用)

 

 

 

清微派又将祖舒列为会合诸派而为一的“会道”祖师。作为“会道”宗师的祖舒,在清微派的“家书”中屡屡出现。诸如:《道法会元》卷三十九《清微传度文检品》卷末的“家书上祖元君”、《道法会元》卷四十《清微传度牒检品》之《宗师家书》、《道法会元》卷四十四《清微禳疫文检》之《家书上宗师》、《道法会元》卷四十四《清微治瘵文检》之《家书上宗师》、《道法会元》卷四十七《神捷五雷祈祷检》之《保仙元君家书(清微洞照宫)》等。以《道法会元》卷四十四《清微禳疫文检》之《家书上宗师》为例:

 

 

 

具位嗣派小孙某,即日稽首再拜书上

 

宗师金阙昭凝妙道保仙元君幕下,

 

某草芥微生雷霆小吏,上叨接引,获侍班行,夙夜兢惶,无由补报,某今据入意除已章奏神霄九宸祖师玄省,请恩施行外,重念某德薄任重,过著功微,不足以感召真灵,斡旋造化,非资启迪,曷遂显扬。谨具家书上闻伏丐师慈俯念宗枝,垂怜后学,即赐转闻省及清微开基历代师真,保奏帝廷请颁敕旨,宣谕上清神烈阳雷神君苟留吉,神化阴雷神君毕宗远(同前列将)

 

冒渎师严,伏冀原宥不备

 

年    月    日具位姓某再拜书上

 

谨遣  九天捷疾焚炎符使扬杰操捧

 

上达

 

可漏方函(同前)

 

 

 

在一些道法中,甚至还出现了“家书”与“合同”相结合的道符。如《法海遗珠》卷二《洞玄秘旨》载有一“洞玄紫霄家书合同符”:

 

 

 

洞玄紫霄家书合同符(嗣孙某百拜合同):

 

右用黄纸阔二寸长三寸半书,掐辰文,取紫气成符。存马元君,赤枣方面、大眼、大耳、金环,七玄道冠,紫衣皂履。手执雷尺,立于神府。却下笔一气成符。家书系元君达白真人前。

 

雷室师家书合同符:

 

右符用黄纸阔二寸长三寸半朱书,寅文,火气入符。贴方函,谨上诣下至紧。用黑纸书于师宫,告急。

 

凡书符时,先存真人童颜发髻,黄道衣,跣足,执雷尺。系翁真人达马元君几前。

 

血脉家传妙用(一圆圈,内空):

 

(师曰:于中有千金不传之妙,漏泄者祸及其身,延及九祖。至秘至秘至玄者也。至祝至祝。)

 

 

 

“家书式”仪式在宋元乃至明清时代的道法中,得到了广泛运用。清代程穆衡在其所撰的《水浒传注略》中,即指出雷法萨祖派在开坛作法时以“人间子孙”自称,“自拜家书”,“刺指血为符,以上萨祖”:

 

 

 

五雷天心正法,道家多诩五雷天心正法,而未详其说,今所传者,惟萨真人神霄青符五雷秘法,及斗母、月孛、争魂、炼度、擒邪、伐庙之诀。其说曰,气清则符灵,派清则法灵,若传法而不传派,其犹未也。故必筮日立坛,昭告于萨祖,立为二十几代嗣法嫡孙,歃血书盟,以度世宏济为誓,凡有章醮,得自拜家书,刺指血为符,以上萨祖。称家书者,犹人间子孙,申白其祖父之云也。

 

 

 

至今仍在福建流传的“瑜伽教”、“闾山教”民间道坛,其祈雨仪式有所谓“家书式”。该式在祈雨不应时使用。此仪式之所以名之为“家书式”,乃在于通过给祖师上家书,恳请祖师临坛,借祖师的法力来行使道法。我们从福建闾山教“家书式”文疏的行文中即可明白:(见下图)

 

 

 

嗣孙不避谴责,上干师德,今据某处某乡某都为祈雨法事外,

 

谨其  急行家书申  闻者,伏丏  照应施行

 

符(略)

 

急行家书  拜上申祖师

 

玉帝御前伏魔相府  宗师雷部掌籍判官圣前  伏望

 

师慈允嗣孙家书特赐  首旨告下

 

雷门苟毕辛张四大元帅点率  雷神风伯雨师

 

五海龙王  仙佛灵坛  水府龙宫  即速轰雷驾雾  大施甘泽

 

救济焦枯  如有妖魔揭截  就行摄送天狱治罪  伏乞  明彰报应法

 

干冒  师威  伏丏道照不备激切上申  右  谨  具  上申激切

 

如系用指头刺血书字呈

 

年月日秉嗣闾山正教主行祈雨嗣孙某某某家书  百拜  上申

 

封皮   家书百拜    伏魔相府祖师  玉帝御前

 

奉圣下祈雨嗣孙某谨封

 

   以上仪式文书中,行法弟子皆以“嗣派孙”、“嗣派小孙”、“嗣教小兆孙”、“第几代小孙”等自称。这些“家书”、“合同”成为清微派、瑜伽教、闾山教嗣法弟子传袭教法,振兴宗风的有利庇护者。闾山教“家书式”甚至要以“指头刺血”书写呈上,更可见该法寻求祖师临坛加持的急切心情。宋元新符箓派以及当代的民间道坛,正是通过“本师”、“家书”、“合同”等道派自我认同的虚拟血缘制的组织方式,将“宗”、“派”、“法”这一想像的共同体变成了事实上的共同体。新道派的这一社会文化特征,也充分显示了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的道教文化所具有的巨大生命力、调适力和再生功能。可以说,作为道教的等级制度,法箓传授制度、教阶制度是道教教派建立、完善本派组织的有效方式,是保持道教之所以为“教”的根本。在现实的道法实践中,虚拟血缘制也是道派的另一项组织原则。在道派与其它的宗教团体、社会组织发生关系时,虚拟血缘制能有效维护本派的利益。在历史与现实中,教阶制度与虚拟血缘制二者互为补益,共同维系着教派的延续。[①]



[1]  “虚拟血缘制”,或称“拟制血缘制”,是国内外学者在研究中国宗族的联宗问题所运用的一个概念。相关研究可参见田仲一成著,钱杭等译:《中国的宗族与戏剧》,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钱杭:《血缘与地缘之间:中国历史上的联宗与联宗组织》,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12 月版。

[2] 《道法会元》卷四十《清微传度牒检品》之《清微审奏升职文检品》。

[3] 《道法会元》卷四十六《上清神烈飞捷五雷大法》。

[4] 《道法会元》卷四十七《神捷五雷祈祷检》。

[①] 当然,应该指出的是,虚拟血缘制在民间教派中也是重要的组织原则。相关研究可以参见马西沙:《清代八卦教》,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9月版;马乔利·托普莱(M. Topley):《先天道:中国的一个秘密教门》,文载王见川、柯若朴主编:《民间宗教》第2辑,台北:南天书局1996年版;刘平:《文化与叛乱》,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11月版;梁景之:《清代民间宗教与乡土社会》,第三章《群体的结构与活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5月版,第 101—195页。

三符风云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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