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道教法术“家书式”考(三)

 随着法术的代代相传,仪式的不断展演,这种将“本师”视为有血缘关系的亲属,重视“本师”在道法中的重要性的观念,无疑将加深道法门派的自我认同意识。以血缘“亲人”或“亲属”关系取代师徒关系,这显然是天心派等道派组织虚拟血缘制的体现。家庭、宗族观念,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在传统中国社会,虚拟血缘制是在实际的家族制度之外用以组织、联系人群的另一种有效方式。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发现,这一制度在中国传统宗教中也同样存在,成为教阶制度的有益补充。   道法的虚拟血缘制,是宋元新符箓派皆有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合同式”、“券文式”“家书式”等仪式中,体现得更为淋漓尽致。我们以清微派为例。在清微派的传法系统中,魏华存是作为主神而存在的,这是清微派与上清派一脉相承的象征。这一象征在清微派的“家书”中也有鲜明的体现。翻检《道法会元》可以发现有关魏华存的清微派“家书”有以下几种类型:“笺魏祖”、“祖师魏元君家书”、“紫虚元君家书(高元宸照宫)”等。如,“祖师魏元君家书”为:   具箓位门下嗣教小兆孙姓某,   右某钦承师真真秘谨谨再拜具书上呈(符略)玉清微显我家风(符略)天命有期,后仙治职,符合信行,永显帝威,今为(入事意)申如律言(符略,家书符叠书入,涂之用印印之。)右觊师慈,洞垂孚察,投符将佐,符合信行,某事如何施行,报应大赐感通,以彰清微一气道法,伏丐道旨。   某年某月  某日某时书上    谨遣雷霆飞捷阳谷神君张亚操捧  上达   家书角封式:谨具家书上呈  高元宸照宫(具箓位小兆孙某谨封)   角封背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拜发。   封符(角封上书)(符略,圈内入天地人三字涂之用印)   秘印(加名字上用)       清微派又将祖舒列为会合诸派而为一的“会道”祖师。作为“会道”宗师的祖舒,在清微派的“家书”中屡屡出现。诸如:《道法会元》卷三十九《清微传度文检品》卷末的“家书上祖元君”、《道法会元》卷四十《清微传度牒检品》之《宗师家书》、《道法会元》卷四十四《清微禳疫文检》之《家书上宗师》、《道法会元》卷四十四《清微治瘵文检》之《家书上宗师》、《道法会元》卷四十七《神捷五雷祈祷检》之《保仙元君家书(清微洞照宫)》等。以《道法会元》卷四十四《清微禳疫文检》之《家书上宗师》为例:       具位嗣派小孙某,即日稽首再拜书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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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道教法术“家书式”考(二)(

        在天心正法的传度仪式中,传法弟子必须向法师奉上丹砂七两以代歃血,必须盟誓、受戒,且须领受天心正法符券。在师徒之间举行的歃血仪式,其根本目的在于使师徒二人“各坚其心”:“歃血重盟,以丹代血,各坚其心。饮此丹华,通真达冥。中理五气,混合百神。十转回灵,万气齐仙。”         歃血为盟,有着久远的历史。而在道教的传度仪式中,只取歃血之义,而以丹砂代替鲜血。“以丹代血”,成为维系师徒二人道法“共同体”的见证。在法术实践中,这种“共同体”出现了虚拟血缘制倾向。《无上玄元三天玉堂大法》卷二“真师戒律品第二”之 “升堂科禁”,即强调传度仪式中要礼敬传授道法之师——即“度师”:          非投词纳信不传,非盟天告地不度。妄传及妄度则三官纠非,四司督过。受法教当崇敬度师,古礼待之如父。今世以利售法,度师仆妾之不若也。今学真当念汉天师在甚远,不可得见,传天师之教者,度师也。宜加敬之,勿慢勿轻。          在这里,天心正法将“度师”视为汉天师之法教的传承者,并强调受度弟子必须以度师为尊,方能嗣传道法。对度师的崇敬,必须以古礼相待,且当“待之如父”。在天心正法的仪式中,“度师”亦称为“本师”。《太上助国救民总真秘要》卷二《书符诀》即指出“本师”为“传度之师”亦即“度师”:“凡书符行法,先静其心,更勿杂想。坐建向破,可存本师在前(传度之师),祖师在后┅┅”。在天心正法的仪式实践中,本师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在召请神灵的仪式中,本师不仅须先行召请,而且具备赋予弟子作法的灵力。天心正法的“发奏”仪式,就必须掐“本师诀”,存变自己为“本师”临坛作法:     发奏,于天门设土地等神座,法师于东南隅设座。法师入座,先存己身如天师,戴鱼尾冠,批鱼鬣,衣朱履,便掐变神诀:左手小指从四指后入中指根,四指曲,掐掌心,用中指勾定小指,用大指掐中指中节。弹了大指,却掐第二指根。此乃本师印诀。存六甲六丁,四天门王,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罗列围绕。次存土地申奏官属在天门听命,一一分明。┅┅   其“本师诀”为:“左手┅┅弹了大指,却掐第二指根。”《上清天心正法》卷六《诸诀目》以为“本师诀”为“寅文,又名土地诀”。《太上助国救民总真秘要》以为“本师诀”为:“大指掐二指根,勾神将吏兵并功曹土地等用。”显而易见,在“发奏”仪式中,法师掐“本师诀”存变自身为本师,是召请神将吏兵、功曹土地下降,借以发遣符牒的关键。在当代福建瑜伽教的请神仪式中,法师要存变三师:“祖师”、“本师”、“仙师”,更要迎请“前传后教”的历代师公。三师与历代师公这些有着虚拟血缘关系的神明,成为道法奏效的神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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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道教法术“家书式”考(一)

中国社科院宗教所    李志鸿   道教法术与民间术数有着紧密的联系。道法渊源于民间术数,是民间术数的精致化、系统化。而在民间法术走向精致化、系统化的过程中,戒律传授与经箓传授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在法术的实践中,民间的法师往往无箓可授,行法而不受箓的情况比比皆是。在民众的实际宗教需要中,“法”比“箓”更为重要,法师是否受箓并不是他们选择宗教人士的关键。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师受法未受箓,法与箓分离的现象比比皆是。同时,由于对师传与“家法”的强调,以向本派祖师“上家书”为主要特征的道法“家书式”屡见不鲜。“家书式”可以说是道教法术出现虚拟血缘制的表现。   一、         法师与“法”、“箓”分离现象   在道教的历史与现实中,一些法师即使是正式拜师领受法箓,也往往“受箓”与“受法”相分离。洪迈《夷坚志》中所记载的民间法师江安世即“受箓于龙虎山张静应天师,受法于南岳黄必美先生”。民间法术的这种特性也影响到了道士的受法观念。《夷坚志》中所载的天心正法道士赵祖坚,在放弃天心正法而改习五雷法时,即没有通过正式的受箓仪式,只是得神人“谭真人”受符法而已。由于天心正法中的法院神将收受贿赂,赵祖坚行法不灵。一怒之下,赵决定改习五雷正法。改习他法,理当改拜他师,然而赵却“无其师”,只得“焚香于谭真人像前”,希冀借此获得“警悟”。如此往返数年,赵也仅得五雷正法的四幅符法而已。最终,谭真人有感于赵的精勤,降于人间,将七十二道五雷符皆传授与赵。虽然,赵传得雷符,却未受箓阶,不符合神霄雷法派的仪轨。 纵观道教的发展史,道教的民间性可以说就是道教的根性。作为宗教,道教既有哲学体系作为宗教的灵魂,又有着以杂而多端的民间文化的积淀而形成的数千年深沉厚重的土壤与根性。道教与民间社会融汇甚深,不分彼此,业已成为民众的一种生活方式。民间社会是天心正法、赵侯南法等道教法术更为广阔的实践空间。民间行天心正法者,其群体往往包括“道士”、“道人”、“法师”、“巫者”等。他们活跃于民间社会,以“法”即法术行世,并不以是否受“箓”为限。我们将史料上所记载的行天心正法的法术群体列表如下:   笔记小说所载天心正法行法群体图示   身份 师从 行法情形 出处 王君 善书符,行天心正法 为里人疗疾驱邪 《东坡志林》卷三 成都道士騫拱辰 善持戒,行天心正法 符水多验,居京城为人治病,所货不赀 《龙川略志》卷十 道士王太 初受天心法 治鬼神有功于人 《后山丛谈》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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