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注解(二十三):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道德经注解(二十三):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有物混成,在天地之前就有了,静悄悄的没有声音空虚一片,独立而不变化,周而复始而不消亡。可以认为它是天下的本源。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只好强行用用 “道”字来描述,强行用称为“大”,大到一定程度就会逝去,逝去到一定程度就称为远,远到一定程度又会返回。故道、天、地、人均可称为“大”,在域中有四 大,而人在其中之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注】古之“大”字,多指与人相关之物,这里指出”大“并非”大小“之”大”,而是一个强命名的名词,符合这种规律或法则的都称为“大”,而可认知的概念中,道、天、地、人,都符合“大”的规律:发生到一定程度便会逝去,逝去后越来越远,越来越远之后它又会返回。

三符风云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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