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术的代代相传,仪式的不断展演,这种将“本师”视为有血缘关系的亲属,重视“本师”在道法中的重要性的观念,无疑将加深道法门派的自我认同意识。以血缘“亲人”或“亲属”关系取代师徒关系,这显然是天心派等道派组织虚拟血缘制的体现。家庭、宗族观念,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在传统中国社会,虚拟血缘制是在实际的家族制度之外用以组织、联系人群的另一种有效方式。[1]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发现,这一制度在中国传统宗教中也同样存在,成为教阶制度的有益补充。
道法的虚拟血缘制,是宋元新符箓派皆有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合同式”、“券文式”“家书式”等仪式中,体现得更为淋漓尽致。我们以清微派为例。在清微派的传法系统中,魏华存是作为主神而存在的,这是清微派与上清派一脉相承的象征。这一象征在清微派的“家书”中也有鲜明的体现。翻检《道法会元》可以发现有关魏华存的清微派“家书”有以下几种类型:“笺魏祖”[2]、“祖师魏元君家书”、[3]“紫虚元君家书(高元宸照宫)”[4]等。如,“祖师魏元君家书”为:
具箓位门下嗣教小兆孙姓某,
右某钦承师真真秘谨谨再拜具书上呈(符略)玉清微显我家风(符略)天命有期,后仙治职,符合信行,永显帝威,今为(入事意)申如律言(符略,家书符叠书入,涂之用印印之。)右觊师慈,洞垂孚察,投符将佐,符合信行,某事如何施行,报应大赐感通,以彰清微一气道法,伏丐道旨。
某年某月
谨遣雷霆飞捷阳谷神君张亚操捧
家书角封式:谨具家书上呈
角封背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拜发。
封符(角封上书)(符略,圈内入天地人三字涂之用印)
秘印(加名字上用)
清微派又将祖舒列为会合诸派而为一的“会道”祖师。作为“会道”宗师的祖舒,在清微派的“家书”中屡屡出现。诸如:《道法会元》卷三十九《清微传度文检品》卷末的“家书上祖元君”、《道法会元》卷四十《清微传度牒检品》之《宗师家书》、《道法会元》卷四十四《清微禳疫文检》之《家书上宗师》、《道法会元》卷四十四《清微治瘵文检》之《家书上宗师》、《道法会元》卷四十七《神捷五雷祈祷检》之《保仙元君家书(清微洞照宫)》等。以《道法会元》卷四十四《清微禳疫文检》之《家书上宗师》为例:
具位嗣派小孙某,即日稽首再拜书上
宗师金阙昭凝妙道保仙元君幕下,
某草芥微生雷霆小吏,上叨接引,获侍班行,夙夜兢惶,无由补报,某今据入意除已章奏神霄九宸祖师玄省,请恩施行外,重念某德薄任重,过著功微,不足以感召真灵,斡旋造化,非资启迪,曷遂显扬。谨具家书上闻伏丐师慈俯念宗枝,垂怜后学,即赐转闻省及清微开基历代师真,保奏帝廷请颁敕旨,宣谕上清神烈阳雷神君苟留吉,神化阴雷神君毕宗远(同前列将)
冒渎师严,伏冀原宥不备
年
谨遣
上达
可漏方函(同前)
在一些道法中,甚至还出现了“家书”与“合同”相结合的道符。如《法海遗珠》卷二《洞玄秘旨》载有一“洞玄紫霄家书合同符”:
洞玄紫霄家书合同符(嗣孙某百拜合同):
右用黄纸阔二寸长三寸半书,掐辰文,取紫气成符。存马元君,赤枣方面、大眼、大耳、金环,七玄道冠,紫衣皂履。手执雷尺,立于神府。却下笔一气成符。家书系元君达白真人前。
雷室师家书合同符:
右符用黄纸阔二寸长三寸半朱书,寅文,火气入符。贴方函,谨上诣下至紧。用黑纸书于师宫,告急。
凡书符时,先存真人童颜发髻,黄道衣,跣足,执雷尺。系翁真人达马元君几前。
血脉家传妙用(一圆圈,内空):
(师曰:于中有千金不传之妙,漏泄者祸及其身,延及九祖。至秘至秘至玄者也。至祝至祝。)
“家书式”仪式在宋元乃至明清时代的道法中,得到了广泛运用。清代程穆衡在其所撰的《水浒传注略》中,即指出雷法萨祖派在开坛作法时以“人间子孙”自称,“自拜家书”,“刺指血为符,以上萨祖”:
五雷天心正法,道家多诩五雷天心正法,而未详其说,今所传者,惟萨真人神霄青符五雷秘法,及斗母、月孛、争魂、炼度、擒邪、伐庙之诀。其说曰,气清则符灵,派清则法灵,若传法而不传派,其犹未也。故必筮日立坛,昭告于萨祖,立为二十几代嗣法嫡孙,歃血书盟,以度世宏济为誓,凡有章醮,得自拜家书,刺指血为符,以上萨祖。称家书者,犹人间子孙,申白其祖父之云也。
至今仍在福建流传的“瑜伽教”、“闾山教”民间道坛,其祈雨仪式有所谓“家书式”。该式在祈雨不应时使用。此仪式之所以名之为“家书式”,乃在于通过给祖师上家书,恳请祖师临坛,借祖师的法力来行使道法。我们从福建闾山教“家书式”文疏的行文中即可明白:(见下图)
嗣孙不避谴责,上干师德,今据某处某乡某都为祈雨法事外,
谨其
符(略)
急行家书
玉帝御前伏魔相府
师慈允嗣孙家书特赐
雷门苟毕辛张四大元帅点率
五海龙王
救济焦枯
干冒
如系用指头刺血书字呈
年月日秉嗣闾山正教主行祈雨嗣孙某某某家书
封皮
奉圣下祈雨嗣孙某谨封
[1]
[2] 《道法会元》卷四十《清微传度牒检品》之《清微审奏升职文检品》。
[3] 《道法会元》卷四十六《上清神烈飞捷五雷大法》。
发表评论